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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委托须知 查新委托制度 查新委托合同下载

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查新委托须知

1、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是农业部和福建省科技厅确认的查新单位,承担本省农业及其相关学科的查新任务,凡需课题查新的用户,皆可到查新站办理委托手续。
2、查新课题主要分为立项查新和成果查新两类,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用户应明确待查新课题类型。
3、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前来本站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
4、凡委托查新的用户,需提供能详细描述待查新课题的技术资料及参考文献(如开题报告、成果申报书、研究技术总结报告及查新委托人列出的与待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等)。上述资料在查新事务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查新结论的主要依据,务请用户如实提供,查新人员将负责上述资料的保密工作,查新结束后,即如数归还。若因用户提供的资料或数据不实,造成查新失误的,由用户自行负责。
5、凡委托查新的用户必须认真填写《查新课题委托合同》(见附件),其中,“查新点”主要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着重说明查新项目在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方面,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项目的新颖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理由。“检索词”则要求尽可能提供准确的中、英文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等)、专利号等。查新人员根据用户提供的关键词进行复核后确定。
6、查新项目每一次委托可在相同研究对象下提出若干个查新点,如另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原则上应另作委托对待。
7、为使查新取得最佳效果,请用户与查新人员密切配合,详细介绍待查新课题的技术背景,与查新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但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8、查新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查新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家科技部的规定,完成一个课题的查新报告书正常需要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查新工作实行有偿服务,用户需交纳查新费用后方可提取查新报告书。
9、用户若对查新结论或过程持有异意,请在一周内向查新站提出复审的要求,由查新站酌情决定是否进行复审。
10、对校内用户查新可先检索后付款,校外用户查新需预交50%预付金后检索。

                 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查新委托制度

1、委托人应在详细阅读《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查新委托须知》的前提下,填写查新委托合同中相关技术要点进行委托。
2、查新委托可以通过电话、发E– mail、传真及快递等形式提交本查新站。
3、确认受理后,委托方与本查新站必须签定查新委托合同。
(1)福州市区课题项目合同签定,委托方必须委派课题负责人或掌握课题全面情况的研究人员到本查新站所在地填写并签定委托合同。
(2)异地课题项目查新委托,可以派专人前往本站签定合同,也可通过传真或快递的途径完成查新委托合同签定工作。
4、在签定合同的同时,按本查新站的收费标准交纳50%预交款,福州市区课题项目按本查新站收入管理办法交给出纳,异地课题,可通过银行汇入指定账户。
5、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查新站有权拒绝受理查新委托:
(1)超出本查新站受理的专业范围;
(2)缺少必要的数据库或者文献资源;
(3)查新委托人不能明确无误地提供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不是查新面);
(4)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
6、委托人应保证查新项目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
7、委托人对查新项目有特殊要求,应明确指出,本查新站视情况处理,如超出查新原则和职业操守,将拒绝受理查新委托,如委托人要求合理,在合同明确约定。

8、查新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必须遵照合同履行职责。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双方须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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