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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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章 制 度


目录: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社会科学阅览室管理规定
自然科学阅览室管理规定
信息检索实验室规章制度
科技查新工作规章制度
科技查新工作流程
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科技查新人员工作守则
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保卫规定
门卫值班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规定
寄包柜使用规定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中国图书馆学会六届四次理事会2002年11月15日通过

序言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
准则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以及全社会支持与监督。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

正文
1、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2、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3、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4、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5、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6、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行为。
7、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8、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9、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10、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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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图书馆决策水平和决策质量。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工作的意见》(闽农林大党字[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党政联席会议是图书馆的最高决策形式。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保证图书馆运行秩序,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民主集中制实施,规范图书馆工作的有效形式。

二、会议的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的原则。馆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分工,馆党委书记和馆长,党务和政务之间,正职和副职之间要多协商、多沟通、多协作,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性。
2、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馆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加办事的透明度,馆务要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听取批评或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馆班子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校党委、校行政保持一致,要接受上级监督,一旦发现会议做出的与上级不一致的决定或决议,要主动纠正,自觉服从,执行上级的决定或决议。
4、对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5、要严守纪律,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不准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会议的内容
1、讨论研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的重大问题。
2、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校党政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3、讨论研究图书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
4、讨论研究图书馆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如: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服务中的改革措施、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内部机构设置与全员聘任等。
5、讨论研究图书馆日常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如读者服务工作、文献资源建设、技术设备更新、人事变动、职称聘任、经费安排、年度考核等。
6、讨论研究图书馆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7、讨论研究工会建家、教代会召开等重要问题。
8、讨论研究馆务公开的有关事宜。
9、图书馆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问题。

四、会议的召开
1、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图书馆党委书记、副书记,馆长、副馆长和工会主席,图书馆党委秘书和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各部室主任,或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的其他列席人员列席会议。
2、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由图书馆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商定,避免临时动议。会议的议题、日期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3、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在图书馆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如遇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在图书馆党政主要负责人授权下,也可由党政副职共同商定召开会议。
4、会议讨论事项属于党务的,由党委负责人事先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研究;属于行政事务的,由行政负责人事先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研究。属于党政共同负责的事项,由党政负责人共同商定初步意见提交会议研究。
5、党政联席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若少于三分之二,会议应改期。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6、党政联席会议应一事一议。会议讨论需做出决定的,应逐一表决,且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为有效。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分管的负责人要全面、准确地介绍所要讨论事项,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讨论,以达到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协调和统一。
7、对某些问题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校党委或校行政。
8、不能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9、要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或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不准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研究讨论干部人事等事项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主动回避。
10、对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11、讨论决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宣传舆论、统战、群团、纪检、干部、人才等工作,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图书馆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人事等工作,党政联席会议由馆长主持。非中共党员馆长履行馆长职责时,要求参加或主持党政联席会议。
12、党政联席会议要用专门记录本进行详细记录,会议记录要指定专人负责,决议和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和签发。会议记录人应准确反映每位发言人的发言内容,完整记录会议讨论结论,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进行存档。

五、附则
1、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则由图书馆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委员会
200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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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图书馆事业,尊重读者,爱护图书馆的声誉,维护馆内秩序,创造优雅、和谐的阅览和学习环境。
2、敬业爱岗,认真工作,勤奋学习,勇于进取,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与读者争吵。
3、 图书馆要求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接待读者要热情,解答咨询要耐心细致,注意倾听,有问必答,尽力帮助解决读者的疑难问题。
4、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纪馆规的读者,要好言相劝,并按馆内有关规定处理。遇到无法解决的事,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5、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校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之便超期、超量借阅书刊,若需借阅书刊必须同读者一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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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阅览室管理规定

1、社会科学阅览室为全开架管理阅览室,典藏中图法A至K类、Z类图书。
2、读者可在室内任何一处书架上选阅图书,每次限取2册。图书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或指定的地点由管理员归架。
3、为保持架上图书排列整齐有序,选取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选好图书后持图书与代书板到总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并请务必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或污损,发现缺损应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缺损章,以免还书时造成误会。
4、爱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涂划、撕、割所借阅图书,不得随意撕毁、丢失条形码。读者若有污损、撕毁图书或撕毁条形码等行为,将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5、保持阅览室干净整洁,严禁携带食物、危险物品等进入阅览室,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保持阅览室安静,动作尽量轻缓,严禁高声喧哗,避免产生各种噪音;阅览室禁止使用通讯设备,以免对他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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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阅览室管理规定

1、自然科学阅览室为全开架管理阅览室,典藏中图法N至X类图书。
2、读者可在室内任何一处书架上选阅图书,每次限取2册。图书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或指定的地点由管理员归架。
3、为保持架上图书排列整齐有序,选取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选好图书后持图书与代书板到总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请务必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或污损,发现缺损应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缺损章,以免还书时造成误会。
4、爱护图书,不得圈点、批注、涂划、撕、割所借阅图书,不得随意撕毁、丢失条形码。读者若有污损、撕毁图书或撕毁条形码等行为,将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5、保持阅览室干净整洁,严禁携带食物、危险物品等进入阅览室,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保持阅览室安静,动作尽量轻缓,严禁高声喧哗,避免产生各种噪音;阅览室禁止使用通讯设备,以免对他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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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实验室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信息检索实验室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信息检索实验室在我校教学、科研中的辅助作用,请实验学生自觉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凡进入信息检索实验室的成员,须穿鞋套或换拖鞋方可入内。
2、实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服从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
3、进入实验室,实验学生应文明着装,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吃东西、乱写乱画、乱扔纸屑和杂物。
4、实验学生应爱护信息检索实验室设备,请勿擅自拆卸、挪动设备和变动接头插口。
5、严禁实验学生访问不健康网站,严禁在实验室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严禁上课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等与课程无关的事;严禁私自更改实验室内各计算机原有设置或加设口令;严禁私自拷贝、删除任何文件或安装程序;严禁试图危害网络安全。
7、下课后,迅速离开实验室,不得长时间占用计算机,以免影响其他实验学生的使用。
8、凡违反以上制度的实验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禁止入室、取消上课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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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工作规章制度

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查新用户的合法权益,遵照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查新工作的规章制度如下:
1、严格遵照查新自愿原则、依法查新原则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进行科技查新工作。
2、接待用户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行为恰当得体;对初次查新用户,应主动介绍查新注意事项及查新委托单填写方法。
3、主动与用户洽谈,详细了解与课题相关的情况,确定课题查新点和检索词。
4、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力求有问必答,回答明确。
5、针对查新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与用户交流磋商,交换意见,或向查新咨询专家咨询。
6、按时完成查新课题后,应主动与用户联系,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查新委托人提交查新报告及其附件。
7、查新结果必须经主管负责人审核。
8、严格按科技查新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应事先向用户介绍。
9、尊重用户利益、保证有关查新各方的相关权益,对委托查新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10、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查新要求,应及时与用户联系,协商解决。
11、完成一个查新项目后,应及时做好查新资料的文件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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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工作流程

福建农林大学是教育部、农业部和福建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根据教育部、农业部和福建省科技厅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制定查新工作流程如下:
科技查新工作流程
1、提出查新申请
查新人员对用户提出的查新项目先判断其是否属于本机构能承担的查新业务受理范围,对于能受理的查新项目,查新委托人要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单”,填写委托单时应注意的事项为:
(1)查新目的
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
(2)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法、研究方案、主要技术特征、成果结构、工艺、配方、应用范围以及技术指标和参数等;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国内外现有水平。
(3)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是查新项目技术要点中具有新颖性的地方,和查新结论密切相关。请参照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多主题)要点简明扼要的填写,最好一一列出。
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①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②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③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④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4)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用户提出委托时,必要时请同时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本课题的技术资料,如:研究报告、总结报告等,以及课题组成员在国内外发表过的与本课题有关的文献。
(5)中英文检索词
列出可能出现在被检中文献主题词、标题、文摘等字段中,对表征文献主题内容,特别是查新点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所选择的检索词包括主题词、关键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分类号等。
2、受理查新委托
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根据委托课题的专业特征,安排相应的查新人员受理。受理人员必须向委托人说明查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与委托人认真交谈,听取查新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用户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创新点。
3、实施查新检索
查新人员对受理的查新项目(课题或成果)进行分析,确定检索范围、检索工具、检索手段,并拟订检索策略,进行试检、调整策略,最终完成全部检索过程,得出检索结果。
4、撰写查新报告
仔细阅读所检的相关文献,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创新点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对比分析情况及结果,由查新员草拟查新报告。
5、审核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经本查新机构审核员审核合格后,由查新员和审核员签名并加盖查新机构的查新专用章,方能生效。
6、提交查新报告
查新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于用户,一份图书馆存档。用户如要求追加报告份数,可另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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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科技立项和成果评价等查新工作是推进立项科学化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一项既严肃又具有很强科学性的工作。为确保查新工作质量,全面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如下查新工作实施细则,查新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一、委托查新项目的受理
(一)一般原则
1、委托查新项目由图书馆信息咨询部查新员负责接洽、咨询及正式受理。
2、受理委托项目时,承接人员必须:
(1)判断待查新项目是否属于查新范围。
(2)判断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是否属于本馆所能承担的查新业务受理范围。对不属于本馆查新业务受理范围的,应告知委托者可选择的相关专业查新站。
(二)查新委托受理程序
1、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查新委托书,同时提请委托人认真阅读《查新用户须知》。
2、检查委托人所填写的查新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恰当。
3、请委托人提交能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项目总结报告、所发表的相关文献等,初步审查委托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查新要求。
4、与查新委托人认真交谈,听取查新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用户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创新点。
5、与查新委托人就查新要求、查新范围、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收费等达成共识。
二、查新工作的实施
认真、仔细地阅读查新项目的资料、分析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明确检索目的,制定周密、科学且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分析主题内容
根据检索目的确定查证主题的特指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及相应检索词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检索词选择要考虑能够表达检索概念的所有不同的词,如:同义词、替代词、缩写词、检索词的英美不同拼写法以及分类号等,注意对项目隐含概念的提取;对委托人提供的检索词要认真复核,查对有关词表或用手检核对与数据库相对应的检索工具所采用的检索词。
(二)确定检索年限
检索的年限应视查新项目类别、研究领域的发展情况而定,一般原则是:
科研立项类查新:从查新之日起,前推10~15年;
成果鉴定类查新:从查新之日起,前推15年;
报奖类查新:从查新之日起,前推15年;
技术转化和开发及其他类查新:从查新之日起,前推15~20年。
(三)确定检索范围和数据库(检索工具)
在分析检索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检索目的和客观条件,确定检索范围,选择最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数据库(检索工具)。在确定检索范围和选择数据库(检索工具)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检索手段应当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力求查全、查准,保证质量。
2、中文数据库因各数据收录范围有所侧重、主题词标引不规范、检索点较少、检索功能较弱,所以所有涉及委托项目的中文数据库均必须检索,且应适当放宽检索范围,通过人工判断对文献进行筛选,以防漏检。
3、外文数据库可以利用Dialog数据库扫描检索功能,结合下述注意事项选择应检索的数据库。选择外文数据库应注意事项有:
(1)委托查新项目研究内容或应用范围涉及到多学科时,相关学科的文献数据库必须列入检索范围。
(2)委托查新项目为应用研究或开发研究时,应考虑检索专利、会议文献和成果公报等。
(3)委托查新项目为产品类查新时,应考虑检索是否有同样产品说明。
(4)综合性检索数据库应与专业性检索工具相结合。
(四)实施查新检索
根据制定的检索策略,先利用图书馆馆藏数据库以较宽的检索策略进行试检,初步调查有关文献的分布情况和相关技术的研究情况,进一步明确检索词后再进行正式检索。在得出最终检索结果之前,有时会出现查到的文献极少甚至根本没有查到文献,或者查到的文献太多的情况,为保证查新质量,一方面应再次审核所用检索词和检索策略是否正确,另一方面可通过向咨询专家和同行咨询、扩大检索范围、取消专指性较高的检索词等方式进一步检索。
三、查新报告的撰写
查新报告是用书面形式就查新事物及其检索结果向查新委托人所做的正式陈述。查新员检索出有关题录或文摘后,根据检索结果和阅读的需要,索取文献原文,并与委托查新项目的创新点进行对比分析,作出正确判断,撰写查新报告。
(一)查新报告具体内容
1、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姓名,查新委托日期,查新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
2、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
3、查新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二) 查新报告基本要求
1、查新报告必须采用科技部规定的格式;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符合查新双方的约定。
2、查新报告应当采用描述性写法,使用规范化术语,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含义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应当包含足够的信息,使得查新报告的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
3、查新报告中的每一个结论,都应以客观事实和文献为依据,完全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的主观判断和偏见。
4、“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应当列出查新员对查新项目进行分析后所确定的计算机检索系统、数据库、文档、年限、检索词、检索式和手工检索工具、年限、主题词、分类号等。
5、“检索结果”应当反映出通过对所检数据库和检索工具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对所检数据库和检索工具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依据相关文献的相关程度分国内、国外两种情况分别依次列出。
(2)对所列出主要相关文献逐篇进行简要描述,主要有题名、作者、文献出处和摘要等内容,摘要一般可用原文中的摘要或者利用原文中的摘要进行抽提,对于密切相关文献,可节录部分原文并提供原文的复印件作为附件。
6、查新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清晰地反映查新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误导。查新结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相关文献检出情况。
(2)检索结果与查新项目的各查新点的比较分析。
(3)对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结论。
7、查新员应当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将检索结果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
8、有效的查新报告应当具有查新员和审核员的签字,加盖查新机构的科技查新专用章,同时对查新报告的每一页进行跨页盖章。
9、必要时,查新员应就查新项目的文献检索与新颖性等问题向咨询专家咨询。
四、查新报告的审核
查新员在拟写好查新报告后,应将全部检索材料和查新报告初稿送交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审核员审核,审核员须审查:
1、查新员所进行的查新程序是否规范。
2、查新员确定的数据库、检索工具选择是否合适。
3、选择的检索词及分类类目是否恰当。
4、检出的文献是否为同类研究文献;可比文献是否恰当。
5、查新员收集到的相关文献是否齐全。
6、检出文献的相关性判断是否正确。
7、查新结论是否客观和准确。
8、查新报告是否规范。
并向查新员提出审查意见,供补充修改。经审核不合格的查新报告,应查明原因和责任,如责任在委托人则应收费重查;如责任在查新员,则免费重查;因工作敷衍塞责而造成查新不实的,应给予批评,直至暂停其查新资格。
五、文件归档
(一)查新档案内容
每一查新项目的档案分印刷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内容包括:查新委托单、查新报告(包括附件)、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资料等。
(二)查新档案管理
每一项查新项目的相关材料由该项目的查新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查新完成之后,所有关于该项目的材料应当及时移交档案保管人员,由档案保管人员建立档案登记簿,按照要求逐一清点、验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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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人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科技查新工作,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遵照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及相关法规,本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特制订本守则:
1、查新人员要有奉献精神,提倡敬业爱岗,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个项目的查新工作。
2、严格遵循《科技查新规范》,按照查新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查新工作,热情为用户服务。
3、查新人员应详细询问用户,了解查新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或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并索取必要的技术资料,在阅读的基础上确定主题词、检索范围以及数据库、检索工具、检索年限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检索策略。
4、在查新检索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不断修正检索词、检索范围和检索策略,直至全面,准确地查到所需的相关对比文献。
5、工作人员要维护查新项目所有者的知识产权。对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现有泄露行为,将给予纪律处理。
6、工作人员违反查新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缺乏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对本部门的信誉和用户造成损失者,将承担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责任。
以上守则,望人人遵守,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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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1、报告厅作为图书馆重要设施之一,其主要功能是为学校、馆内及其他院系举办学术报告、会议交流提供一个安静、良好的场所。
2、提供的服务包括:场地、投影仪、电脑、扩音设备等。
3、使用报告厅的单位或个人要持经费本到校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并用书面形式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安排相关事宜。
4、报告厅使用后要及时对其进行清理,并检查投影、电脑等设备是否完好。如有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属租用者责任的,要由租用者照价赔偿。
5、报告厅内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由专人负责。
6、每周四下午在报告厅进行图书馆职工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会议;如有特别需要,需经馆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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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规定

1、严格贯彻执行图书馆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2、对读者及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教育,做好预防工作,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采取防范措施。要使本馆职工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控制电源的地点。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须报告馆办公室,并由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4、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严禁在图书馆各种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以及电取暖设备。
6、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电源插头、插座或电源开关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
7、各部室的钥匙要有专人负责,不准私自配钥匙。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开岗位,必须将钥匙交回办公室。
8、全馆工作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和保卫处电话:83789110
9、各部室的门窗、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下班前和节假日要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切断。
10、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守则。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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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管理规定

1、进馆
a. 开馆:值班人员必须遵守馆里的规章制度,保证按时开馆。
b. 交接班:交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作好交接工作。
c. 验证:读者凭有效借阅证件进馆。工作人员要检查读者是否持证进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报馆办公室解决。
d. 值班人员要留心观察,发现穿戴不雅或背包、携带食物者,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
e. 来访:接待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有礼貌。
f. 保管好存放的钥匙,除特殊情况外,钥匙不得提供给外人使用。
2、出馆
a. 值班人员要对出馆人员严格检查,发现有提箱、提包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携带图书馆物品出馆须持有办公室开的证明。
b. 检测仪报警后,值班人员要注意图书是否被读者借出,如果图书没有办理借出手续,则要扣押借书证,将读者交馆办公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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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规定

1、自觉维护乘梯秩序,遵守额定载重量及其它有关规定。
2、保持厢内清洁卫生,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随意丢废弃物;严禁将垃圾等杂物踢入电梯门滑道内。
3、在开关门过程中,不要触摸门扇以防夹伤手臂。
4、严禁携带超长、超重、易燃易爆物品乘梯,不要碰撞门扇,以免引起梯门变形,影响正常的开启。
5、要爱护电梯设备、设施,凡属乘客损坏的设备,要照价赔偿。
6、如遇火灾、地震,禁止使用电梯逃生。
7、电梯运行时不能强行扒门,乘梯时遇到停电或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过对讲电话与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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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包柜使用规定

一、本馆寄包柜仅供读者进入阅览室和书库时暂时寄存个人物品之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二、严禁在寄包柜内存放现金、存折、证件及MP3等贵重物品,否则若发生失窃,损失自行承担,图书馆概不负责。
三、使用本柜时请读者自备锁具,并记住自己所用柜号,以便取回自己的物品。
四、读者离馆时应及时带走柜内自己的物品及锁具。每天晚10:00后将清柜。清出的物品置于寄包柜旁,由大家自行认领,对清出的物品图书馆不提供保管义务。
五、请爱护公物。若开、闭柜门时发生故障应及时与馆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切勿私自拆卸。
六、若发现有人橇窃寄包柜,应及时告知图书馆办公室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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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一、手续办理流程
新馆外借口领取离校专用表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表格中“已清人数”最后由工作人员填写)→复印室(仅研究生适用)→技术部(上交学位论文)→回到外借口清书(交借书证,无证交押金5元)→盖图书馆印章
二、学位论文接收方式
1、研究生需同时上交纸质文本和与纸质文本完全对应的Word文档;
2、本科生只需上交纸质文本。另外,本科生需按班级提供Excel格式的论文目录,内含如下字段:
姓名、学号、导师、论文题目、所在院系、所在专业。(点击此处下载范本
3、学位论文接收地点:逸夫图书馆办公区326室。
三、电子阅览室(可选择办理)
退款手续在逸夫图书馆办公区326室办理,销户后到逸夫图书馆办公区229室领钱。